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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ch 19 玉历宝钞(续)十六名碎石埋身小地狱。 世人若犯以下事件者,配入此处: (一)漏税不缴。 (二)耍赖不给租金。 (三)买东西用重秤,以占人家便宜。 (四)配合假药,当真药卖人,以误人病机的。 (五)泡过水的米,仍当好米卖人。 (六)买东西时用假银子(钱)给商家,或者将零头的钱扣下不给。 (七)卖一些惑人心思、引人虚荣的香油、香水、脂粉、丝绸、续罗等物品。 (八)路(车)上遇见跛足、残废的老人、幼童,不立刻让路、让坐。 (九)暗中霸占、诈欺一些较无知识的乡民,以及年老、幼小的人,或者肩挑贩卖,辛苦赚取微薄利润的人。 (十)受人托付,寄带家书,不很快地交付给对方,误人讯息。 (十一)窃取街道上铺路的砖,或石块,以及夜晚照明的灯、烛,造成交通危险。 (十二)穷人不安分守己,贪图意外之财。 (十三)富人不怜老恤贫,多行救济。 (十四)假如有人来借钱,起先答应借贷,到时候却故意落空不借,以致误了人家的大事。 (十五)见人生病,家中收藏有药物,却吝惜不提供出来。 (十六)有很有效的方剂,却秘藏于己,不传授出去。 (十七)煎过的药渣,或碎碗、杂物、废弃的器械,乱放在街道上,影响车、人的行走。(垃圾宜分类)” (十八)无缘无故养驴、马等兽类,以致尿、粪妨碍行人或环境卫生。(动物宜圈养好) (十九)田地无法耕作,不租给他人种植,故意荒芜、废弃。 (二十)损坏他人的墙壁。 (二十一)用咒语、法术、驱使鬼神,来捉弄人。 (二十二)乱造惊人之言,以惊吓人。 以上事端,经查核所犯事件的大小,命令鬼卒,先推入各大地狱去受苦。再另外判发所属罪业的小地狱,去受苦刑。期满之后,再解送到第五殿,考察审核其功过。 世人假若在每年的二月十八日这一天,发誓、悔改、不再违犯的话,可以免入本殿各地狱受苦。 假如钞写玉历全书,或者续加古今因果报应的事迹,在各殿的章句之后,来劝化人为善,流传后代,使阅读的人从此悔改,则暗中自有功德。 Trackbacks (1)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qianyuminqianyumin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DA9DE437D95F9A70!216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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