毓敏's profile毓敏的共享空间PhotosBlogListsMore ![]() | Help |
|
March 19 玉历宝钞(续)(一)怨天尤地;讨厌风,咒骂雷;喜欢晴,厌恶雨。 (二)对着北方(天空)大小便,哭泣。 (三)偷窃神佛装塑法身时内藏的宝物。 (四)刮取神圣佛像法相上的金银宝物。 (五)随便乱呼叫神佛的名讳、圣号。 (六)不尊敬、爱惜有字之纸与经书。 (七)寺庙、道观、宝塔的前后,泼洒、堆积污秽的东西。 (八)家中供养神佛的法像,于厨中灶中煮食荤、肉等不洁的东西;尤其吃牛肉、狗肉,对佛、神更是大不敬。 (九)家中保存、收藏违背正理的书,或黄色书刊。 (十)烧毁涂损劝善的书籍、文章、器物。 (十一)雕刻、图绘神圣的图、像,例如:太极图、日月、七星,和合二圣、王母、寿星,所有的上仙,三世诸佛的形相,或字花样等,在一切衣服、器具上。 (十二)在衣裙上绣上龙凤的图像。 (十三)浪费、糟蹋五谷。 (十四)囤积米粮,期待卖高价钱。 犯以上的罪事,都发入大叫唤大地狱。再查出所犯的事件性质,分发至小地狱受苦刑。期满再转解第七殿,考查有无第七殿管辖的罪恶。 世间的人,能在三月初八日,茹素、持戒,清净身口意,发誓立愿:今后不敢再犯以上的诸罪;并且能够每逢五月十四、十五、十六日;十月初十日,禁戒不行房事。同时,立愿此后要辗转劝诫别人。如此,则准许免受以上诸小地狱的苦刑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qianyuminqianyumin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DA9DE437D95F9A70!222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|
|
|